判处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

2023-04-20 09:32:51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判处管制由哪个机关执行

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执行。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1.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;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.未经执行机关批准,不得行使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的权利;

3.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;

4.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;

5.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。

6.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。

二、

管制和缓刑的区别

管制和缓刑的区别如下:

1.管制是具体刑种。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,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;

2.管制是不予关押、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。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,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;

3.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管制期满解除管制;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并公开予以宣告。

三、

判处管制会留下案底吗

判处管制会留下案底,因为这是刑事处罚,属于有犯罪记录。找法网提醒您,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。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,但限制其一定自由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,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。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,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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